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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十大统筹”公布

来源:红网 作者:聂千川 付婷婷 李芳 编辑:于佳丽 2016-08-09 17: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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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

株洲市财政局局长李能斌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相关情况。

  红网株洲站8月9日讯(分站记者 聂千川 付婷婷 通讯员 李芳)《株洲市关于2016—2018年推进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正式实施。9日,株洲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意见》有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上,株洲市财政局局长李能斌介绍,《意见》主要内容是,就推进市本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出的十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即“十大统筹”:

  一是推进政府性基金统筹使用。主要是将16项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于暂时保留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资金,要与一般公共预算相衔接,并严格规范管理。

  二是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协调。主要是进一步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力争到2020年达到50%以上;明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的范围。

  三是推进收费(罚没)和资产处置收入统筹安排。从2016年起,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其他非税收入和土地、房屋、矿产等国有资产(资源)处置收入全面实行收支脱钩。

  四是推进专项收入统筹使用。取消所有专项收入专款专用的规定,对相关领域支出统筹安排保障。

  五是推进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统筹管理。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加大存量债务资金和新增债务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明确债务管理责任。对PPP项目的财政补贴资金足额编入预算,对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补贴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六是推进专项资金统筹管理。主要是整合规范部门专项资金设置,严控专项资金数量;集中资金投向,避免“撒胡椒面”;强化专项资金“去基数化”意识,健全专项资金设立和退出机制;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专项资金都要向社会公开;加大对上级下达专项资金的整合力度等。

  七是推进跨部门资金统筹使用。规定所有专项资金必须进入财政项目库管理,建立健全项目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同一项目要统筹安排,不得多头重复投入资金;加大因素法分配比重等。

  八是推进和规范产业资金统筹安排及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规定在产业资金使用上实行分类管理,完善财政产业类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推进产业投资基金市场化运作等。

  九是推进财政沉淀资金盘活统筹使用。主要是规定了财政资金下达的时限,加大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力度。

  十是推进预算执行年中评估和动态调整统筹运用。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无预算不支出,超预算不安排,已安排的预算支出要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市直各部门要对预算执行率进行全面评估,对当年执行率不到70%的专项资金,按程序报批后,可调整用于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领域。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李能斌表示,株洲市财政部门下一步将积极做好宣传引导、督促指导、业务培训、任务细化、衔接落实等各项工作,与市直各部门一道,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统筹措施落实的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序推进、落地生根。

  此外,《意见》还提出,每年将对市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更全面的评估,检验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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