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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十不准”划定换届“红线”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刘跃兵 李先志 编辑:康晓乔 2016-08-19 16: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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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8月18日讯(记者 刘跃兵 通讯员 李先志)今天,蓝山县纪委书记何红喜向记者介绍:该县根据中央、省、市换届选举要求,结合本县实际明确换届选举“十不准”,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十不准”是:不准利用老乡、同学、战友等关系进行串联、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不准跑官要官、委托亲戚朋友和中间人出面宴请、说情、打招呼、打电话、发短信、微信、拜访等形式进行拉票、助选;不准以赠送或发放烟、酒、土特产、现金、有价证券、购物卡、微信红包等方式搞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准安排或参与各类违规的聚餐、聚会、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不准利用网络、短信、微信等形式编造、传播谣言、小道消息或进行人身攻击,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威胁、许诺、欺骗、利诱、贿赂选民或伪造选票、虚报选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不准干预人事安排或利用宗族势力、亲戚朋友、黑恶势力进行干扰、破坏、影响选举等非组织活动;不准在推选“两代表一委员”的身份上弄虚作假或身份与代表性不一致;不准推荐提名或继续提名有“十五个负面清单”情形的人员担任“两代表一委员”;不准对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熟视无睹,不及时制止、报告,甚至隐瞒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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