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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通报6起典型案件 分别为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吸毒涉毒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编辑:王娉娉 2016-08-26 09: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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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8月25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戴纯明 黄永红)为进一步严肃党纪政纪,8月23日,郴州市纪委、市作风办通报了3起国家公职人员吸毒涉毒典型案件和3起违规发放津补贴典型案例。

  吸毒涉毒,5人挨处分

  通报中,嘉禾县住建局市政办路灯管理所工作人员李涛,安仁县公路管理局工作人员葛湘碧,永兴县环境保护局监测站原站长贺德华、原副站长巫敏,永兴县林业局复和林管站原站长陈永生等5人,均吸毒涉毒。

  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李涛先后三次与他人或单独在嘉禾县珠泉镇某民房、县城区某宾馆客房吸食毒品,均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分别处以行政拘留和行政罚款,责令接受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2016年4月,李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15年3月至5月,葛湘碧与他人先后两次在安仁县公路站办公室、某民房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以行政罚款。2016年7月,葛湘碧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15年4月,贺德华、巫敏和陈永生等三人在宜章县某酒店KTV包厢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处以行政罚款。2016年4月,贺德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巫敏、陈永生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违规发放津补贴,4人尝苦果

  3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案例,包括郴州国际工程咨询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郴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担保公司)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07年至2016年,郴州国际工程咨询公司通过虚开项目资金、虚列专家费等形式套取资金6120408元用于公司人员发放补贴奖金等支出。郴州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原经理肖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并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7月,肖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08年至2015年,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收取租金、物业管理费,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共计323450元设立“小金库”,并使用其资金发放津补贴。市政务服务中心原党支部书记、主任曹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并有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7月,曹健受到撤销其市政务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职务处分,按副处级干部确定待遇。

  2013年至2015年,郴州市担保公司虚列支出套取资金972123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津补贴等支出。市担保公司原董事长、党总支书记刘炳宏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市担保公司原董事、总经理龙建军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16年7月,刘炳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市政府对其市担保公司董事长职务予以解聘,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正职确定其待遇;龙建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市政府对其市担保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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