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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通报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陈佳婕 2016-09-06 13:3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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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衡阳9月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衡东县纪委对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文湘林、丁振华挪用公款案。栗木乡中塘村原党支部书记丁振华、原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文湘林,两人利用职务之便,共同商议将由文湘林保管的该村衡炎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20万 元以文湘林女儿文某名义购买人身保险。丁振华作为某保险公司代理业务员由此获得了由该保险公司出资奖励的两个赴海南岛免费旅游名额。后丁振华、文湘林提前 支取保险金并将借款予以归还。衡东县纪委分别给予两人开除党籍处分,衡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丁振华、文湘林共同犯挪用公款罪,分别判处丁振华有期徒刑三 年,缓期四年;文湘林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

  2.刘芝福、阳国甫骗取农村低保金案。荣桓镇车路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刘芝福在组织村委开会评选农村低保户时,决定以不具备资格的罗某、龙某、刘某的名义办理低保。并将三人存折交由车路村原村委委员、村会计阳国甫保管。近三年来,县民政局累计发放其低保金16500元,该款由阳国甫分年领取、保管,用于账外开支。荣桓镇纪委给予刘芝福、阳国甫两位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李福香非法侵占集体资金等违纪案。草市镇灵山居委会原党支部书记李福香利用职务之便,虚报租车费开支,非法侵占居委会集体资金5000元;收受他人贿赂5000元,违规为他人违法生育的小孩上户口;违反财经纪律,不及时将居委会集体收入15388元入账、截留应上缴镇财政的社会抚养费9000元。鉴于李福香认错态度较好,并积极退赔违纪款项。草市镇纪委给予李福香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颜发生违规为亲友谋取利益案。莫井乡荷家园村党支部委员颜发生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村里34.61亩荒田以其亲友李某等6人的名字向上级部门呈报,导致上述6人自2013年至2015年来共骗取国家种粮补贴款共计14930元。鉴于颜发生认错态度较好,且积极全额追回了上述种粮补贴款。莫井乡纪委给予颜发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周诗卫违反财经纪律案。霞流镇杨柳村党支部委员周诗卫以其妻子韩某名字开设账户,将2007年至2013年该村部分库区后扶资金打入该账户,7年来本息累计存入46811.32元,该收入一直未记入村帐,直至2014年1月村里组织村民代表算帐时才将该款纳入村账核算。霞流镇纪委给予周诗卫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罗开红贪污农合医疗补偿款案。衡东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原医审股副股长、异地审核股股长罗开红(非党),利用负责异地农合医疗报销审核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珍珠乡某村3个村民异地住院病历及住院医药费收据等资料,将以上3人的病历资料审核通过,从而套取农合医疗补偿款共计36116元据为己有。衡东县卫生局给予罗开红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衡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罗开红犯贪污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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