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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逃境外11年的嫌疑人向长沙警方投案自首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张浩 佘洋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夏君香 2016-09-08 13: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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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7日讯“10多年了,都忘了儿子长什么样。”9月2日,迫于警方的压力,潜逃境外11年的嫌疑人刘某某向长沙警方投案自首。

  自1998年至2005年,刘某某担任银行客户部经理时,多次挪用受害单位贷款共计1500余万,案发后潜逃。“11年间,我先后在缅甸、老挝等地逃亡。”刘某某说,因为“金三角”地域环境恶劣,吃住都极其艰苦。此外,在缅甸逃亡时突遇武装冲突死里逃生。

  年轻时的刘某某长相帅气,名牌学校毕业。28岁时,刘某某就成为长沙一家银行的客户部经理。

  办案民警透露,自1998年2月至2005年3月,刘某某先后多次挪用受害单位贷款1500余万,用于网络赌球。“起初他只是小打小闹一下,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2002年世界杯期间,刘某某一个晚上的输赢就在40万元以上。

  由于无法偿还贷款,刘某某给妻儿留下一封道歉信后,于2005年3月携带40万元逃亡。直到被抓,刘某某脚穿一双破旧的拖鞋,身上仅剩一百多元。

  刘某某供述,他首先逃亡到缅甸小勐拉。为了逃避警方追捕,他又先后逃亡果敢、老挝等地。逃亡期间,刘某某仍改不了赌的恶习,直到40万元所剩无几。

  今年上半年,思乡心切的刘某某通过缅甸同乡打听到了家人电话,并表达了想自首的想法。今年9月2日,在省公安厅“猎狐办”的指挥协调下,刘某某在中缅打洛口岸向长沙警方投案自首。

  ■记者 张浩 通讯员 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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