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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国税为文化企业减免税收42亿

来源:红网 作者:陈张书 万尚真 编辑:康晓乔 2016-09-13 11: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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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9月13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陈张书 通讯员 万尚真)“仅我们公司所属的新华书店就按政策申请抵退了税款5000多万元。”9月7日,谈到湖南国税近年来对文化产业发展给予的税收优惠支持,中南传媒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南传媒”)资产财务部部长王清学如数家珍。

  近年来,湖湘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已成为湖南重要支柱产业,连续8年产值规模过千亿元。截至2016年7月,全省文化产业中的七大行业共有纳税人50781户,实现国税收入34.25亿元。

  王清学记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2号)至2012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相关的新政策直到2013年年底才出台,并规定从事图书批发、零售业务纳税人可申请抵退2013年已缴纳的增值税。按照此政策可申请退税9800万元,不过,纳税人需要将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回才能够申请抵退税。中南传媒客户遍及全国,退税事宜仅在省内就涉及到数百个客户。

  省国税局多次研究,制定了《图书批发、零售纳税人申请抵退2013年已缴增值税操作指引》,解决纳税人如何一次性申请抵退税问题。“当年为中南传媒下属的湖南省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退税额达到5400万元。”王清学说。

  “我们将全面落实文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力度支持湖湘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体制改革。”湖南省国税局副局长王建平表示。

  2014年至2016年7月,湖南累计共有2619户次纳税人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合计减免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18.82亿元。截至2016年7月,湖南信息技术服务行业、文化创意服务行业、广播影视服务行业因税制转换累计减轻税收负担42.9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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