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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首例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被批捕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文雅 雷桂卉 编辑:刘惟烜 2016-09-14 11: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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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茶陵9月14日讯(通讯员 陈文雅 雷桂卉)为非法牟利,男子蒋某在未取得任何环保手续和没有建设完善的排污设施的情况下,非法浮选白钨,大量直接排放类金属砷严重超标的废水。9月13日,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依法批捕首例污染环境案犯罪嫌疑人蒋某。

  犯罪嫌疑人蒋某今年48岁,贵州省铜仁市人。2016年4月,蒋某租赁因高能耗淘汰的某冶炼厂选场场地和设备,建成一条白钨浮选生产线,聘请了赖某为管理人员。在未取得任何环保手续和没有建设完善的排污设施的情况下,该生产线6月1日前后正式投入生产,浮选白钨生产产生的含重金属废水未经有效处理,直接向白龙河排放。在正常生产状态下,日外排废水量约为160吨。至7月28日,蒋某共浮选钨原矿约为2000吨。经湖南省环境保护厅认可的株洲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示的《监测报告》显示,蒋某浮选白钨生产车间废水外排口总砷超标13倍多,浮选白钨生产车间废水入白龙河排口总砷超标7.24倍。

  办案检察官介绍,长期低剂量摄入砷化物达一定程度,会导致慢性砷中毒;大量意外地接触砷,可能会导致急性砷中毒,主要损害胃肠道系统、呼吸系统、皮肤和神经系统,表现症状为疲乏无力、呕吐、皮肤发黄、腹痛、头痛及神经痛,甚至引起昏迷,严重者表现为神经异常、呼吸困难、心脏衰竭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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