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隆回9月14日讯(通讯员 罗敏)9月13日,湖南隆回交警大队民警在S219石门路段设点执勤时,查获一辆存在违法行为的校车。该校车标牌过期,驾驶员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
当天15时,隆回交警大队交管中队民警在S219石门路段设点执勤,对该路段接送幼儿的校车进行专项检查。16时许,一辆牌照为湘E37×××的校车由北向南驶来,民警随即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民警发现,该车校车标牌已过期,且驾驶员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便驾驶校车。“司机今天有事,我临时帮他开一下。”驾驶员肖某懊悔地说。
随后,民警依法扣留了肖某的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并当场对肖某及随车老师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4000元、驾驶证记24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