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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纪委通报5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胡冲 2016-09-14 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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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9月1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今年,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推进“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先后查处了一批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日前,湖南省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违规公款吃喝问题发出通报,分别是: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陈健强违规参加下属单位公款宴请和娱乐问题。陈健强在担任省地方海事局局长、省水运管理局局长期间,先后五次违规接受邀请并参加某下属单位以庆祝公司成立、年终总结会、春节团拜会、党支部活动等名义组织的宴请和钓鱼、骑马、泡温泉、唱歌等娱乐活动,并在上述活动中收受该公司礼金共计1.7万元,所有费用均在该公司财务报销。此外,陈健强先后在其他两个下属单位违规兼职取酬共计19.94万元。在组织审查期间,陈健强认错态度较好,主动上缴违纪所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南省原农垦局局长傅芳世等人在基层调研时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5月13日,时任省农垦局局长傅芳世、机关党委书记欧阳重辉等前往永州市江永县回龙圩管理区进行工作调研,中餐、晚餐及次日早餐由回龙圩管理区安排,三餐消费菜品、酒水超出接待标准2087元。当日晚餐结束后,傅芳世、欧阳重辉和回龙圩管理区农业局局长陈闯祖、回龙圩管理区党政办主任刘炜、冷水滩区园艺场副场长周黎明等人又前往某大排档公款吃宵夜,共饮啤酒6瓶、黄酒1瓶,导致周黎明因醉酒于次日住院。此外,傅芳世、欧阳重辉住宿超出规定标准。傅芳世、欧阳重辉违规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公款支付的宵夜、超标准住宿,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违规超标准超范围公务接待,陈闯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炜、回龙圩管理区后勤管理中心李志国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周黎明违规饮酒并致病,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衡阳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符成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5年7月至9月,符成安先后三次以干部调离、原市物价局和市发改委合并等事由,违规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用公款聚餐,消费菜品、酒水共计11622元。此外,符成安还存在违规公款送礼、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等问题。符成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益阳市资阳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何顺等人违规组织和参加“庆功宴”问题。2015年6月25日,益阳市第六中学为庆祝高考取得好成绩,违规决定当日在某酒店组织“庆功宴”,并邀请上级单位资阳区教育局有关领导参加。当天下午,该校购买烟花鞭炮在校门口燃放,以示庆贺;晚上设宴席8桌,资阳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5人、学校行政人员20人、高三任课老师50余人参加了“庆功宴”,席上每人发香烟一包,烟花鞭炮和宴席花费共计9458元,至调查时正在进行公款报销。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市第六中学工作组组长何顺身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不仅不制止违规公款吃喝,反而带头参加“庆功宴”,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负责该学校全盘工作的区教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市第六中学工作组副组长陈金堂和负责纪检、党务工作的区教育局专家组组长、市第六中学工作组成员张希军违规组织“庆功宴”,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长沙县供电公司办公室主任王杨波等人违规接受宴请和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16年,王杨波等人先后三次违规接受利益关联企业负责人在私房菜馆等场所的宴请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三次消费共计14598元,并存在工作日中餐饮酒、违规接受礼金等问题。王杨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其他有关人员受到相应处分或处理。

  通报指出,中秋、国庆节临近,“四风”问题易发多发。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从思想上筑牢抵制不良作风的“防火墙”。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紧盯享乐奢靡问题,密切注意隐形变异“四风”,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要严查顶风违纪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对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以抓细抓长严防“四风”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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