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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株洲县9月20日讯(通讯员 林靖琦)9月20日,湖南省株洲县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肖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向株洲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肖某将私家车改装成的士,套牌后参与营运,并驾车冲撞他人。
经查明,2016年2月,被告人肖某私自将自己的一辆北京现代小车改装成的士,并且悬挂了假的士牌照,参与的士营运。5月2日下午,肖某驾驶这辆套牌假的士,停靠在株洲县文化路时,被交警王某和协警李某发现。在查处过程中,肖某明知李某站在车头、让其停车出示相关证件的情况下,强行发动车辆,将李某逼倒在的士引擎盖上,随后不顾李某的生命安全,采取猛打方向盘、急刹、加速摆脱的危险驾驶方式,将李某甩在地上,造成李某左肩受伤,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被告人肖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并对自己冲动的行为感到深深后悔。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