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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财政资金助力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

来源:红网 作者:刘丹青 编辑:刘艳芳 2016-09-23 10: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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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县站9月23日讯(星沙时报见习记者 刘丹青)日前,湖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国税局出台《湖南省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融资无抵押式担保+银行优惠贷款暂行办法》,拿出5000万元财政资金,为全省1419家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融资提供无抵押式担保+银行优惠贷款,助力解决中小微外贸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22日上午,长沙县商务局、财政局联合中国银行星沙支行开展“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融资无抵押式担保业务”政策说明会。

  长沙县64家企业 符合申请条件

  该暂行办法规定,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企业可享受出口融资无抵押式担保:有自营进出口权且上一年度出口业绩在2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的进出口企业;经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联合认定,且上一年度自营出口业绩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承办企业;符合实施办法商务厅白名单并公示的企业;在中国银行信用等级在B(含)以上,经营年限在2年(含2年)以上,实际控制人及股东信用记录良好,借款人及其股东无银行贷款本息恶意逾期记录及民间借贷行为的企业。

  据湖南省商务厅日前公布的融资担保资质企业名单,长沙县共有包括三一集团有限公司、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湖南湘丰茶业有限公司在内的64家企业符合条件,有资格申请出口融资无抵押式担保。

  30个工作日内 完成授信审批

  资质企业向银行、担保公司提交授信申请后,银行和担保公司将首先对企业展开独立资信调查,银行为企业出具《推荐函》至担保公司,由担保公司审批后为企业出具《担保意向函》至银行,银行经过审批后与担保公司签署保证合同,最后,银行、担保公司、分别与企业签署授信合同。

  据中国银行星沙支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中小微外贸企业出口融资无抵押式担保业务”有着时效快、成本低、免抵押、免保证金的特点。在企业提供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银行承诺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授信审批、5个工作日完成放款;银行融资综合成本(包括贷款利息和手续费)最高不超过央行同期基准利率上浮10%;政府联合担保公司、银行扶持外贸企业,免除抵押担保的门槛;企业无需提供保证金给银行或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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