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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公安为6名农民工追回血汗钱5.7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黄海 潘启辉 编辑:刘惟烜 2016-09-30 14:5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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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江永9月30日讯(通讯员 黄海 潘启辉)9月29日,湖南省江永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两名,为6名农民工成功追回血汗钱5.7万余元,有效地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4年8月,雷某春、周某晋等5人合伙在江永县潇浦镇塔山村投资兴办了一家锯木厂,从蓝山县等地招聘唐某良、唐某菊、唐某千等6名农民工做事。由于经营不善,锯木厂生产了6个月便停产,期间,拖欠农民工5.7万余元工资。

  2016年4月,农民工唐某良、唐某菊、唐某千等人到江永县劳动监察大队报案。县劳动监察大队就该厂拖欠农民工工资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书,又多次与该厂雷某春、周某晋等股东联系,要求他们主动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但几个股东均不配合调查,以多种借口推脱,一直拒不支付。

  9月份,江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移送的关于雷某春、周某晋等人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后,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全力以赴侦查此案。经过多日艰苦细致的摸排、调查、取证,公安机关认定雷某春、周某晋等5个股东拖欠6名农民工5.7万余元工资,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遂将他们进行网上追逃。

  9月29日,办案民警先后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犯罪嫌疑人雷某春、周某晋从蓝山和广州抓获。为了尽快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办案民警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中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量刑标准”向嫌疑人讲清讲透,并告诫其切勿以身试法。最终,两名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严重性,积极付清了6人的劳动报酬,共计5.7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雷某春已被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周某晋被监视居住,另外3名嫌疑人正在追捕中,有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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