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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公积金长沙买房限户籍

来源:红网 作者:戴丹 编辑:陈佳婕 2016-10-11 11: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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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地公积金长沙买房限户籍

  涉武汉、合肥、南昌、广州、深圳等地,其中深圳公积金在长沙限购首套自住房

  红网长沙10月11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戴丹)10月10日下午,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部分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10月1日起,深圳住房公积金在长沙异地购房,仅限“长沙户籍”且需是“首套自住”。

  《通知》对于异地贷款户籍和住房套数进行了规范重申,明确:贵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贷款申请人不受户籍限制,武汉、合肥、南昌、广州、深圳等其他城市异地贷款申请人限长沙行政区域户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只可用于购买申请人首套普通住宅。

  目前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范围内开通异地贷款并与武汉、南昌、合肥等长江中游城市群建立合作关系的基础上,年内先后与贵阳、广州、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合作协议。8月25日,长沙与深圳签的异地合作协议明确:“建立合作关系后,两地缴存职工在长沙、深圳购买自住普通商品房新房的,凭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不受户籍限制。异地购房贷款执行贷款地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主要支持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手续。”

  对比此前“不受户籍限制”的规定,此次发布的《通知》明确,深圳缴住房公积金在长沙贷款买房,申请人必须为长沙行政区域户籍。

  近日,全国20多个城市集中出台了楼市限购限贷的收紧政策。对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0日发布的这一《通知》,不少业内人士解读为是一种政策即将收紧的信号。

  对此,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处室负责人回应称:“并不是政策的收紧。此次主要是对原有规定进行重申。”据悉,因近期楼市升温,前来咨询异地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数较多,因此,《通知》就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上作了明确,对一些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规范和细化,从而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

  另一方面,今年已使用公积金异地贷款买房的人数较为有限。数据显示:2016年1-8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异地贷款565笔,共计2.03亿元,约占该中心同期发放贷款总额的4%。

  “真正的外来炒房团,是不会用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来买房的。在当下调控令频繁出台的敏感期,对于市场参与各方而言,重申和细化公积金异地贷款规则,更多的是一种心理层面上的压力,对于市场而言,并不会产生实质影响。”一位地产观察人士表示。

  暂不接受异地贷款“商转住”业务

  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10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明确:贷款申请人配偶没有在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不列入可贷款额度计算;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其缴存基数调整不足6个月的,按该职工缴存基数调整前月缴存额计算可贷款额度,调整满6个月以上的(含),按调整后月缴存额计算可贷款额度,其工资收入按调整后缴存基数计算。

  《通知》还规定,贷款申请人要申请办理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在还清商业住房贷款30个工作日内申请。目前,暂不接受异地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根据该《通知》,以上业务规范自2016年10月1日起执行。记者戴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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