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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酿事故 男子被判拘役五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郭秀峰 李公苏 编辑:刘惟烜 2016-10-13 10: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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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醴陵10月13日讯(通讯员 郭秀峰 李公苏)男子林某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与他人驾驶的小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自己也受了伤。10月9日,经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检察院公诉,林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现年43岁的林某是醴陵市人。1月11日19时许,林某在喝了大量白酒的情况下,无证驾驶一辆两轮摩托车,沿醴陵西山大桥自东往西行驶,在大桥中段超越前车时,与左侧车道相对直行的汤某驾驶的小汽车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林某也受了伤。

  经认定,林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检测,林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4.78mg/100ml。案发后,林某主动向醴陵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投案自首。考虑林某受伤需要住院治疗,醴陵公安机关决定对其予以取保候审。

  案件审理期间,林某主动赔偿了汤某的损失,并得到对方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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