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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湖南股交所或“新三板”挂牌 实缴资本200万元以上
本报10月14日讯 近日,省经信委联合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共同制定印发了《关于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十三五”期间每年我省将重点推进200户以上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对完成规范化股改并在湖南股交所、“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将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门槛】
实缴资本200万元
《意见》规定了具体的实施范围,要求民营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依法设立、实缴资本200万元以上且存续期满两个会计年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重点是规模以上的科技成长型企业、制造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意愿强烈,形成了股东会决议;企业未列入根据《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列出的“失信黑名单”。
【福利】
最高给予50万元补助
决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民营企业,可以在每年3月31日前通过湖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登记表,省经信委将根据申报的企业数量,会同省政府金融办、省工商联于每年的第二季度举办培训辅导班,对企业股东和高管进行专题培训。
在税费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各级财政要与税务部门配合,对企业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公司改制所补缴的税款进行奖励。同时,对完成规范化股改并在湖南股交所、“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其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法律顾问费、财务审计费和资产评估费等挂牌相关的中介费用,由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不超过3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
■记者 潘显璇 通讯员 张泽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