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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刑事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 桂东法院审理从快从宽

来源:红网 作者:樊振华 陈应明 编辑:刘惟烜 2016-10-19 09: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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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桂东10月19日讯(通讯员 樊振华 陈应明)“被告人郭某某犯诈骗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面对法庭对自己的判决,被告郭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当庭表示服从判决。这是10月18日上午,桂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建议法院试行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快从宽审理简单刑事案件的一个情景。至此,在不到两小时内,3个案件全部审理完毕。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某在2009年至2012年经营电器店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农户身份信息以虚构农户购买信息,骗取国家家电下乡直补资金共计32996.6元。案发后,郭某某退还了全部赃款。被告人郭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请求法庭从轻处罚。由于控辩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法庭依照被告人认罪认罚从快从宽程序审理,作出了上述判决。此前,另外两起简单案件,也依此程序审理完毕。

  “不到两小时,3个公诉案件全部审理完毕,并当庭宣判。这极大地提高了效率,节约了成本,让民众更加便利地接近正义。这也是我们与法院探索简繁分流、试行简单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从轻处理的价值所在。”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分管公诉的副检察长樊振华认为。

  今年以来,桂东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安排专人负责审理简单案件,强调简单案件依法快审快诉,并依法建议法院将大量简单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同一审判组织在同一时段内对多个案件集中连续开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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