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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下发通知严格规范风电发展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彭玮蔚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夏君香 2016-10-23 08: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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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彭玮蔚)近年来,风力发电作为清洁能源在全省得到较快发展,但也存在环保意识薄弱、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省发改委和省环保厅日前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风电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据悉,湖南禁止在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地,省级以上(含省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生态保护红线一级管控区、Ⅰ级保护林地、一级国家公益林地规划建设新的风电项目。

  《通知》明确要求,将严格控制在湿地公园、地质公园、旅游景区、鸟类主要迁徙通道、天然林和单位面积蓄积量高的林地以及基岩风化严重或生态脆弱、毁损后难以恢复的区域建设风电项目。特殊情况下确需在上述区域规划建设的项目,应符合所在区域总体规划,并按规定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可意见。涉及鸟类主要迁徙通道的风电项目,要通过严格的评估和论证。

  风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影响报告审查应广泛征求生态、环保、动植物保护等方面专家意见,涉及上述严格控制区域项目环评审批时可邀请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林业、水利、气象等部门代表参加。

  《通知》强调,各开发企业不得私自转让开发权,不得倒卖前期工作批文,不得擅自变更核准文件重大事项,投产前不得擅自变动项目投资主体股权等重大事项,未核准项目不得先行开发建设。对存在上述问题的项目,有关部门要责令相关投资主体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可采取公开通报、暂停或者取消项目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从严审批开发企业其他开发项目、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处置。

  纳入年度实施方案后两年内未核准和开工建设的项目,或已签订开发协议两年内不开展前期工作的项目,发改部门要及时收回项目年度建设规模,县级人民政府应依法更换业主,选择开发业绩良好、具有经济实力的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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