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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要督促乡镇完成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工作,我单位在10月22日假期间要用公车湘U90007下乡,这是我们的公车使用情况报告。”泸溪县人大办公室工作人员把公务用车使用情况报告单递交到县纪委。这是县纪委大力推进公车“123”监督机制,全面防止“车轮上的腐败”的一个缩影。
“一个报告”,即各单位节假日使用公车必须提前填写报告单上报到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为了强化监督,防止公车私用情况有缝可钻,县纪委明确要求在报告单上需详细填写公车使用的具体时间及线路。
“二个覆盖”,即第一个指借用“天眼”监控全县的公车情况;第二个覆盖指全县公车车牌、停放地点都已全部统计入册,节假日只需检查公车是否停放在规定地点便可知是否公车私用,简化了督查方式,提高了督查效率。
“三个强化”,即强化监督举报,开通电话举报、微信举报等方式,发挥群众、媒体监督效益;强化常规督查,县纪委采取平日抽查加节假日必查的方式,联合交警、公安等部门通过电子“天眼”、设卡检查等方式对公车私用情况进行督查;强化宣传教育,在各大节假日前县纪委会发送廉洁短信到党员干部手机上,日常工作中要求各单位纪检组、纪检监察室对单位的工作人员做到常提醒。
截至目前,县纪委共收到节假日公车使用报告单39份,开展常规检查3次,节假日专项督查2次,有效规范了全县各单位的公车管理。(泸溪县纪委 覃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