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贪污学生伙食费19万元 出纳潜逃12年后获刑一年半

来源:红网 作者:谭春林 陈悦 编辑:刘惟烜 2016-10-27 08:40:54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澧县10月27日讯(通讯员 谭春林 陈悦)12年前,刘某担任湖南澧县某中学食堂出纳,因赌博成瘾,手头拮据,便利用职务之便,贪污该校学生伙食费19万元。经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0月25日,澧县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2003年,刘某担任澧县某中学食堂出纳,负责管理学校食堂经费。刘某爱好赌博,因赌致贫后,便打起了学生伙食费的主意。2004年1月和4月,刘某先后两次采取伪造澧县信用社缴款回单的方式,篡改缴费单数据,贪污学生伙食费共计19万元。案发后,刘某潜逃外地。2016年5月18日,潜逃12年之久的刘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刘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被告人刘某身为国家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了贪污罪。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贪污公款的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案发后退还了大部分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