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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人民群众有了更多“获得感”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彭雅惠 编辑:刘飞越 实习生 夏君香 2016-11-01 09: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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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泸溪县浦市镇马王溪村,村中的鑫隆紫砂陶瓷厂吸纳了不少当地村民就业。(资料照片) 湖南日报记者 童迪 摄

  湖南日报记者 彭雅惠

  累计新增城镇就业385万人,创业培训84.1万人次,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486.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014万人,月人均养老金水平年均增幅12%,职工平均工资年增幅超过13%……

  这一组组数字,是省第十次党代会以来,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10月31日,在“迎接党代会 建设新湖南”全省人社工作成就新闻发布会上,省人社厅表示,过去5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较快、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更多的5年。城乡就业制度日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人民收入不断增长,创新创业新局面迅速铺开……人社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进展,令湖南人民拥有了更多“获得感”。

  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就业是民生之本。

  过去5年,劳动力总量持续增加,我省迎来了新一轮就业高峰期。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就业优先战略,把促进就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5年累计投入超过13亿元,实现了全省2151个乡镇、376个街道、4361个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全覆盖,通过线上、线下招聘相结合,打造永不落幕的就业服务体系,做到“天天有岗位、时时在招聘、人人可就业”,每年各级人社部门共举办各类招聘活动超过5000余场,介绍就业约40万人次。

  就业规模持续扩大。2011至2015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累计达385万人,年均增加77万人。城镇从业人员总量从1229万人增长到169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2%左右的较低水平。其中,高校毕业就业率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1.3万困难群体实现就业;超过1500万农民工转移就业,“湘”字号劳务品牌迅速壮大。

  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劳动者素质明显提高,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380万人;一、二、三次产业从业人员比例由2010年末的42.4∶23.0∶34.6转变为2015年的40.7∶23.5∶35.8;城乡就业比重由30.9∶69.1转变为42.5∶57.5,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从1320.8万人增长到1502.5万人。

  工资性收入成为居民增收重要渠道。过去5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由29275元上升到53889元,年均增幅超过13%;农村劳动力年创劳务收入由1203.7亿元增长到4066.3亿元。

  “双创”发力成效斐然

  2014年,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创新创业大会,在三湘大地吹响“双创”号角,我省开始实施全省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和全省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各类创新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创业氛围日益浓厚,创业带动就业形势发展良好。

  众创空间迅速发展。建立了“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创业型城市、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目前,已建成国家级创业型城市4个、省级创业型城市5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62家。

  设立专项资金保驾护航。在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础上,我省设立了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专项扶持资金,启动“双百工程”,在全省范围内,每年评选100个自主创业就业个体工商户和100家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优质初创企业,探索建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联动机制;实施“2151工程”,每2年在全省择优评选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10个示范县市区、50个示范街道(乡镇)、100个示范社区(村),给予资金奖励。

  多措并举全方位服务创业者。为推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自主创业和农民工返乡创业,过去5年,我省共完成创业培训84.1万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3亿元,直接扶持创业22.4万人,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明显。

  社会保障显现“四大成就”

  过去5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加大财政补助力度,促使参保人群迅速扩大,湖南社会保障显现“四大成就”,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提前实现全省城乡全覆盖,2014年合并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破解了养老“双轨制”问题;全面整合医保管理体制和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目前,我省已建立起由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大险种组成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框架,并呈现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良好态势。同时,建立了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跨城乡转移接续机制。

  社保向人群全覆盖迈进。全省大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不断扩大社保覆盖范围,并集中解决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486.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01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765.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538.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533.7万人。

  保障水平大幅提高。全省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从2010年底的1153元提高到2016年的2135元左右,年均增幅约12%;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提高到每年420元,职工和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稳定在80%以上和70%左右;生育保险政策范围内分娩医疗费实现全免费;失业保险金标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伤残补助金标准等均大幅提高。

  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5年来,五项保险累计征缴基金3820亿元,发放待遇支出4320亿元,基金规模持续扩大,使社会保险抗风险能力大为增强,“社会稳定器”作用日益突出。

  省十次党代会以来

  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成就显著

  就业优先战略

  1、就业规模持续扩大:2011年城镇从业人员1229万人,2015年城镇从业人员1691万人。

  5年全省新增城镇就业累计达385万人,年均增加77万人。

  全省农民工总量:2011年转移就业1320.8万人,2015年转移就业1502.5万人。

  2、就业结构更加优化:技能劳动者380万人。

  产业从业人员比重∶第一产业2010年42.4%,2015年40.7%。

  第二产业2010年23.0%,2015年23.5%。

  第三产业2010年34.6%,2015年35.8%。

  城乡就业比重2010年为30.9∶69.1,2015年为42.5∶57.5。

  3、工资性收入大幅提高

  职工平均工资:2010年29275元,2015年53889元,年均增幅超过13%。

  农民工年创劳务收入:2010年1203.7亿元,2015年4066.3亿元。

  创业带动就业

  5年共完成创业培训84.1万人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3亿元,直接扶持创业22.4万人。

  社会保障更加可靠

  1、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目前,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486.5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7014万人,工伤保险参保765.2万人,生育保险参保538.6万人,失业保险参保533.7万人。

  2、社保基金规模扩大:2011年-2015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3820亿元,累计支出4320亿元。

  制图/李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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