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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通报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刘飞越 2016-11-04 15:5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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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1月4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日前,湖南省津市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原渡口镇天鹅村党支部书记雷光红违反工作纪律案。2011年至2012年,雷光红担任原渡口镇天鹅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原渡口镇天鹅村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工作过程中,虚报冒领“三清五改”资金6000元,未计入村账考核,坐支用于村里其他开支;2015年,天鹅村村委会多报80亩耕地地力面积,套取耕地地力补贴8400元,用于发放片组长的工资及环境卫生整治误工补助。雷光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财政。

  2、原棠华乡岳山村村委会主任钱绪秋、村会计钱雪才违反群众纪律案。2013年8月,原棠华乡岳山村村委会主任钱绪秋、村会计钱雪才伪造相关材料,帮助钱绪秋亲属李某某将属于津市市的林地在常德鼎城区林业局办理林权证,造成了林权纠纷和不良社会影响。钱绪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钱雪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白衣镇原荷花村村委会主任龚桂林违反法律法规案。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龚桂林在担任白衣镇原荷花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协助政府开展退耕还林工作的职务便利,将本村12组集体所有的3.2亩土埂、坟墓、余角荒边等退耕还林面积报在自己和其兄弟名下,龚桂林兄弟俩因此违规获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共计2560元。龚桂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财政。

  4、原渡口镇民主村村支部书记陈本清违反廉洁纪律案。2011至2014年,陈本清在担任原渡口镇民主村村支部书记期间,将自己所承包的土地,在未提交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的情况下,私自将11间宅基地面积的土地转让他人,违法获利12.2万元。陈本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上缴财政。

  5、新洲镇青山峪村村支部书记梁斌违反工作纪律案。2013年新洲镇青山峪村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在保证本村种粮农户如数拿到种粮补贴的前提下,利用本村其他农户开通粮食直补账号,套取抛荒面积的粮食补贴。2013年、2014年青山峪村套取种粮补贴资金合计220055.6元,青山峪村通过入账、报账程序将该资金用作本村基础设施建设等;2013年至2015年青山峪村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利用唐某等村民名义将2013年至2015年生态公益林地补贴资金套取,共计18000元,用作聘请护林防火人员;2013年青山峪村以梁某等村民名义虚报退耕还林补贴面积,冒领补贴资金6000元;2014年、2015年利用梁某等村民名义冒领补贴资金1万元。时任该村村支部书记梁斌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梁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原李家铺乡庙基村村支部书记刘玉林、村委会会计黎洪春违反工作纪律案。2009年上半年至2010年3月,原李家铺乡庙基村以红毛湾泵站排涝设施需维修为由,虚报冒领红毛湾泵站以工代赈改造工程项目资金10万元,不纳入“村账乡代管”账户进行管理,而是直接用于村里的相关费用开支。时任该村村支部书记刘玉林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刘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该村委会会计黎洪春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黎洪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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