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耒阳通报四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来源:三湘风纪网 作者:黎鹏 编辑:康晓乔 2016-11-07 16:47:00
时刻新闻
—分享—

  近日,耒阳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耒阳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经查,2016年1月至9月,耒阳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违规向局机关干部职工发放节假日加班补助、电话费补助、交通费补助、防辐射费等各类津补贴,共计195436元。此外,该局在没有接待公函、接待审批单和接待清单的情况下,违规报销公务接待费8435元(含酒水费4674元)。市纪委决定,对该局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党委书记、局长罗锡钢,负重要领导责任的副局长匡金银和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谷文彬进行立案审查;对违规公务接待直接责任人谢光磊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市交通运输和旅游局全面整改,向市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清退。

  2.耒阳市教育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6年1月至9月,耒阳市教育局违规向局机关干部职工发放加班补助、值班补助、工作津贴、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目标考核补助等各类津补贴,共计158320元。鉴于该局在10月15日专门召开了班子成员和相关股室负责人会议,部署财务自查整改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清退上交违规领取的各项津补贴14020元。市纪委决定,对该局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党委书记、局长欧阳华耕,负重要领导责任的副局长罗宝泉和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书记蔡德金进行诫勉谈话;对该局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计财股股长廖斌、办公室主任伍涛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两人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市教育局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清退。

  3.五里牌街道办事处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经查,2016年1月至8月,耒阳五里牌街道办事处以工作加班等名义,向本单位干部职工违规发放各类补助,共计149480元。鉴于该办事处在5月30日召开了党政领导会议,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已清退各项补助33900元。市纪委决定,对该街道办事处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党工委书记罗晓华和主任郑德任进行诫勉谈话;对该办事处负重要领导责任的党工委副书记杨小芽和未正确履行监督责任的纪工委书记曾新全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五里牌办事处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清退。

  4.耒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经查,2009年11月至2014年12月,耒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王云生在该所违规报销开支,共计104641.12元。其中,用餐饮费和其他服务性发票替换报账的开支18000元,用私人开支发票冲抵报账的开支86641.12元。市纪委决定,对王云生的违纪行为和该所出纳郑艳霞、原副所长兼会计谭志民工作失职进行立案审查;对分管农科所的耒阳市农业局副局长资琼进行诫勉谈话。(耒阳市纪委 黎鹏)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