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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车将老人吓摔了新郎担责15%

来源:红网 作者:刘双 顾关 邓锐 编辑:陈佳婕 2016-11-15 11: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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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1月15日讯(记者 刘双 通讯员 顾关 邓锐)今年年初的一天,是常德的彭东强(以下均为化名)大喜的日子。接亲途中,彭东强的婚车突然变道停车,挡住了正骑自行车出门的李爹爹的去路。因为闪躲不及,80岁的李爹爹连人带车摔倒。经鉴定,李爹爹的伤情为七级伤残。

  随后,李爹爹将新郎彭东强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但彭东强认为,当天并非自己驾车,这个被告当得“有点冤”。近日,常德市安乡县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在这起交通事故中,新郎彭东强应承担15%的责任,即赔偿1.2万余元。

  李爹爹入院治疗了25天,花去了医疗费共计3.7万余元。从受伤到治疗,李爹爹称,彭东强总共就支付了自己500元,其他费用均没有承担。对此,他很不满。对于李爹爹的说法,彭东强提出了异议。“车不是我开的,而且车子也没有违反交通规则。”彭东强说,机动车辆的风险是驾驶员所掌控的,他雇佣的机动车辆在公路边停靠,没有违反交通法规。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被告彭东强作为新郎,婚车的行驶路线及具体行车时间均取决于其指示,驾驶人员系依照其指示进行工作,他也认可是自己雇佣的车辆,由此可认定彭东强是接受劳务者,所雇佣的婚车驾驶员是提供劳务者。

  此外,事故发生在婚车接亲过程中,属于劳务者提供劳务过程中,因此彭东强作为雇主应对外承担相关责任。且彭东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还认为,作为80多岁的老人,李爹爹骑自行车上路,该行为本身就是将自己置于危险中,存在重大过错。且其在遇到复杂交通局面时没有提前刹车减速,处置不当,也是其摔倒受伤的直接原因。

  据此,法院认为,李爹爹和彭东强均应为自己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综合双方的情况,酌定李爹爹负85%的责任,彭东强负15%的责任。最后,一审判决由彭东强给付李爹爹赔偿金1.2万余元,扣除已支付的500元检查费还应给付1.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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