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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汉寿11月16日讯(通讯员 王钢)湖南常德司机张某在自家门前倒车时,未查看车后状况,将路人撞死。经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15日,法院以犯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5年11月11日上午9时许,张某驾驶中型自卸货车在自家门前倒车,因疏忽大意,在未观察车后状况、确保行车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倒至屋旁公路上。此时,邻居示意张某车后出现了状况,张某连忙下车查看,才发现自己倒车时竟将在公路边行走的盲人江某撞倒在地。张某迅速将江某送往医院救治。江某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张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并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10.5万元,取得了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