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桂阳县法院积极推进裁判文书签发机制改革

来源:红网 作者:刘娣 王球 编辑:刘惟烜 2016-12-01 10:51:58
时刻新闻
—分享—

  红网桂阳县分站12月1日讯(通讯员 刘娣 王球)近日,湖南省桂阳县法院以实施法官员额制为契机,主动探索尝试裁判文书签发机制改革,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

  基于“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要求,该院试行了司法办案改革措施:废除内部不适当的审批程序,除审判委员会外,任何人不得改变合议庭(独任法官)的裁判、决定。同时,裁判文书及其他办案中的法律文书,由审判长签发,但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由院长、副院长审批、决定的除外。部门负责人也不再审核、审批裁判等法律文书。此外,对于疑难、复杂和敏感案件,分管领导或者部门负责人可以召开法官会议,但会议讨论情况仅供合议庭参考;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抓重点案件的监督,对上级领导关注的案件、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上访、闹访的案件、裁判结果显失公正的案件,监督分管领域的审判人员依法公正办案,并可以要求办案法官汇报审理情况。

  为保障裁判文书签发机制改革顺利实施,该院一方面强化干警的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另一方面配齐配强审判力量,将政治素质优、办案水平高、审判经验丰富的干警全部调配到审判一线。同时,为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人员紧缺问题,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协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8名,确保裁判文书签发机制改革稳步推进。

  此项改革简化了裁判文书的流转环节,进一步提高了办案效率,强化了法官办案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为实现法官“减负增效”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返回湖南频道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