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
红网长沙12月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容 通讯员 伍奉荣 兰志荣)11月28日,湖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关于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结果的报告》。12月2日,湖南省审计厅公布了整改报告内容。
报告分为“决算草案审计整改情况”“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重点专项审计整改情况”“审计移送及处理情况”五个部分。
这些审计项目,审计机关共移送案件线索41件,至今年10月底,已结案9件。其中:免职1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4人,给予警告处分9人,诫勉谈话6人。其余32件案件线索,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核查和办理。
截至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绝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极少数整改难度较大的问题仍在整改之中。
决算草案审计整改:省财政厅计提的3亿元专项资金缴回国库
此前审计发现,省财政多列报当年预算支出19.84亿元。其中:将预算安排的征地拆迁调节专项资金3亿元转入财政专户,下达或预拨2016年资金16.84亿元。
省财政厅已取消了征地拆迁调节专户,将计提的3亿元专项资金由专户缴回国库;进一步提高年度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减少预安排项目资金,实行项目年度间滚动安排、跨年平衡。省财政厅已将专户存款利息收入2,365.14万元缴入国库,其他款项707.04万元已作为收回资金调整了相关账务。
省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撤销2个财政专户
此前审计发现,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不严格,单位上年结转使用率不高,省直单位上年结转94.33亿元,当年支付68.49亿元,年末继续结余结转25.84亿元,占比27%,部分单位当年使用不足50%。财政专户未及时撤销,省财政的成品油补贴和出国培训2个专户至年底应销未销,结余资金2.4亿元,沉淀在专户。
关于预算管理不严格的问题,省财政厅已敦促省直单位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至今年10月底,省直单位2014年结转资金已使用17.91亿元,对仍然结余较多的部门单位财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年末将全部收回未使用的资金。省财政2014年结转资金已全部下达。2015年预算资金中,除按进度暂不拨付的外,均已下达。
针对财政专户未及时撤销的问题,省财政厅已撤销了成品油改革补贴资金专户和出国培训专户,成品油改革补贴专户结余资金2.4亿元已用于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出国培训专户利息0.82万美元已用于补充省级偿债准备金。
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加大省级收入征缴力度和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
此前审计发现,7个部门未及时征收或缴纳预算收入,涉及资金1.37亿元;6个部门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涉及资金4,395.88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未及时征收、缴纳预算收入的7个部门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收入的征缴力度,至11月中旬,已清欠8,769.37万元。如:省水利厅积极催收水资源费,并对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进行了查处,已收回长安益阳发电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以前年度欠缴水资源费8,750.3万元,正催收大唐株洲华银发电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水资源费1,212.29万元,力争年底收缴到位。
非税收入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6个部门,进一步加强了非税收入管理,积极划缴已收非税收入,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的有关规定。至10月底,除已支出的1,748.38万元外,已上缴省财政2,393.11万元。
重点专项审计整改: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此前,省审计厅跟踪审计了政府投资的49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审计发现项目前期勘察设计质量不高。永吉高速和南岳高速因设计不当,导致改线或个别项目异地重建,增加投资2.25亿元;吉怀高速和怀通高速土建工程因设计变更,增加投资35.89亿元,占合同总金额的24%。
针对上述问题,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投资控制、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等管理办法,实行设计监理制,强化项目前期勘察、总体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等,以减少建设期变更;大力推进设计施工总承包;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管理,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土石方总量、土石比、路基清淤、岩溶处治工程实行设计数量包干,有效减少工程变更;同时,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原怀通高速项目3名责任人已由检察机关立案调查,吉怀高速项目1名责任人受到行政警告处分、1名责任人被诫勉谈话。
此外,针对此前审计查出的套取、挪用或违规使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问题,常德市西湖管理区等3个县市已将违规挪用、侵占的资金予以追缴,并给予8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石门县和安乡县已将虚列或转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98.5万元,纳入法定账套核算或上缴国库。安乡县对两个农场处以罚款40万元,并调整了相关单位领导班子;石门县纪委对相关责任人已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