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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城通报5起“纠‘四风’、治陋习”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康晓乔 2016-12-06 14: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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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汝城12月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近日,湖南汝城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四风”突出问题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县林业局林科所职工李景荣吸食毒品问题。2016年6月24日晚,县林业局职工李景荣在家中吸食冰毒,被县公安局当场抓获。2016年6月25日,县公安局对李景荣作出了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决定。2016年7月8日,李景荣受到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

  2、县农村公路管理站职工朱金全吸食毒品问题。2016年9月20日,朱金全伙同他人在汝城县交通局二楼行政处罚办公室利用“水葫芦”采取烫吸的方式吸食冰毒毒品,被县公安局当场查获。2016年9月21日,县公安局对朱金全作出了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决定。2016年11月10日,朱金全受到降低岗位等级的处分。

  3、县李家洞水库管理所副所长曹应征酒驾肇事致1人死亡问题。2016年4月16日晚,曹应征和同事在横洞水库吃饭,并喝了米酒。饭后,曹应征驾驶湘L13456号牌小型轿车接人回县城,在行驶至卢阳镇东正村上龙门路段时,将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的朱某撞倒致死。2016年4月30日,曹应征家属与死者家属达成了赔偿42万元的谅解协议。2016年6月8日,汝城县人民检察院认为,曹应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负事故主要责任,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达成和解协议等情况,决定对曹应征不起诉。2016年6月24日,曹应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县红十字会医院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2013年至2016年,县红十字会医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7500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私设小金库23673元;以单位名义套取2015年新农合资金81922元。原院长袁向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原副院长罗小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原副院长欧玉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报帐员何松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党支部书记朱承继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副科纪检员朱玉萍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汝城县慈善总会违规虚开发票购买购物卡、发放福利和各类津补贴问题。2012年至2015年,汝城县慈善总会违规虚开发票购买购物卡、发放福利和各类津补贴182942元。2016年8月23日,作为具体经办人的汝城县慈善总会办公室原主任祝孜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副主任黄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财务人员何小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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