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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交融 化解13年纠纷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欧金玉 编辑:王娉娉 2016-12-09 09: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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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记者 欧金玉 通讯员 夏军 杨黎明

  【事由】

  洞口县花古街道村民肖正伟息访息诉后已在广州市安心打工近半年了。结束了度日如年的13年上访生涯,他正全心投入发家致富的新生活。

  2003年,35岁的肖正伟与洞口县原花古乡王家村签订了地基购买协议并交付定金,协议约定地基面积为180个平方米。但后因规划调整,其所购地基处有一条24米宽的公路经过,村里只能交付给他地基148.5平方米,并承诺适当给予补偿。但肖正伟不愿接受,仍要求交付剩余的31.5平方米地基。从此他的生活就乱了套:乡村两级多次调处协商无果;2014年强行在属于村集体土地的通行空地上动工建房被制止;进京赴省上访……肖正伟的人生完全脱离了正常的轨道,他自己吃尽了苦头,家人生活也陷入贫困痛苦中。

  【行动】

  洞口县委、县政府领导和信访部门高度重视肖正伟信访事项的化解工作,2016年初,将该案纳入信访矛盾化解积案行动,组建了专门的积案化解工作小组,明确县委副书记欧阳向东和县经开区主任尹小龙、群工部部长尹燎原为包案县级领导,明确花古街道(花古乡和王家村先后于2015年底和2016年4月撤并)、县经开区为化解责任单位,县信访局为协办单位。欧阳向东要求从情、理、法多方面着手处理该信访积案:把握原则,依法依规依政策办事,要在法律和政策范围内解决;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取证,全面掌握信息,拿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责任单位要用真情和关爱做好信访人的思想工作,架起理解和沟通的桥梁。

  工作组经调查了解到, 肖正伟要求按原协议安置地基或给予补偿的诉求基本合理, 村级工作失当和信访人要求过高是导致该案未能及时化解的根本原因。目前,村里已不具备再为肖正伟安置地基的条件。工作组成员多次上门与肖正伟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对村委会无力提供剩余地基表示理解,开导其放弃不合理的诉求。6月20日,县信访局、县经开区、花古街道召集双方调解,由村委会退还肖正伟部分定金并给予一次性补偿,花古街道再适当给予困难救助。肖正伟停访息诉,外出打工。花古街道副书记许名友还定期电话沟通,关心肖正伟的生产生活困难。

  【感言】

  县工作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处理,以情动人。通过说理释法消除误解,通过平等协商促成和解。我们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建设,就是要强化机关干部信访法治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做到开展信访工作于法有据,解决问题依法依规,群众合法权益依法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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