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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棚户区改造工程托起城镇职工“住房梦”

来源:红网 作者:龙宪智 刘玉松 编辑:王津 2016-12-09 14: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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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已建成的哨溪口采育场河运队亲水职工安居房

  红网绥宁县分站12月9日讯(分站记者 龙宪智 刘玉松)12月9日,湖南绥宁山城暖阳高照,正在进行新房装修和左胜利高兴地说:“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家了,二十多年来都是靠租房度日。现在能够享受到国家的好政策,我真心实意地感谢党和政府对普通职工的关心!”记者在绥宁县房产局获悉,今年年初,“棚户区”改造工程启动以来,绥宁县抢抓政策机遇,把棚户区改造作为带动城市建设的主抓手,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攻坚克难,棚户区改造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12月初,全县共完成棚改造任务1500户,建筑面积120000平方米,提前二个月完成全年棚改任务。

  为有序推进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绥宁县出台了《关于加快绥宁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性意见》和《关于落实2016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实施方案》,动员相关部门群策群力加快棚户区和危房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山水园林之城、苗侗风情之都、宜游宜居之地”建设进度。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以改革人口管理制度为抓手推动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城市发展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加强城市公共文化、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全面提升市民素质。

  在棚改建设中,绥宁县充分挖掘棚改政策“金矿”,重点研究中央、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奖补资金,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税费减免,专项建设基金,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计划等。截至10月底,全县共完成完成投资20400万元,其中中央、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及配套基础设施资金9639万元。在建设过程中,绥宁县将严格依法推进阳光操作贯穿棚改工作全过程,坚持“一项政策讲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评到底”,狠抓工程进度、质量和安全工作,及时督查督办,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在评估报告发放后,全县所有项目平均10天就完成征收,未出现一起群体性上访事件。绥宁县房产局长黄均喜介绍:“今年的棚户区改造重点任务已经完成,我们将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继续完成后续工作,加快城市交通、能源、供排水、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让人民群众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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