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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法院执法惠民暖人心

来源:红网 作者:李青梅 侯赞 编辑:刘惟烜 2016-12-14 10: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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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邵东县分站12月14日讯(通讯员 李青梅 侯赞) “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帮我送来了救命钱。”近日,村民肖某群握着湖南省邵东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姜育平的手激动地说。

  肖某群是邵东县黑田铺镇圳玄村村民,曾为湖南省金谷子箱包公司员工,在2012年为该公司搬运行李时,因其乘坐的升降机出现故障而受伤,经鉴定为二级伤残。新邵县陈家坊镇刘某明为该升降机的销售者、安装者和维修者。在三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肖某群将金谷子箱包公司及刘某明诉至邵东县法院。经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金谷子箱包公司和刘某明分别承担赔偿款40%(46.9万元),肖某群自负20%。判决后,金谷子箱包公司及时赔付了大部分案款,但刘某明却迟迟未履行执行义务。

  因刘某明家庭生活并不富裕,该案承办法官多次约谈刘某明均未果,案件迟迟未能得到很好解决。姜育平知晓这一情况后,在承办法官彭卓的配合下,多次主动约谈刘某明,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走访等方式,讲事实,摆道理,终于于近日促成二人达成协议,由刘某明一次性赔偿肖某群20万元。考虑到肖某群卧床不便,姜育平和彭卓不顾冬日严寒,及时将赔偿款20万元送到了肖某群手中,随后又陪同肖某群丈夫到银行存好钱才放心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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