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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澧通报4起党员干部违规赈酒典型案件

来源:红网 作者:彭双林 编辑:康晓乔 2016-12-16 1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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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临澧12月16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据三湘风纪网消息,近日,湖南临澧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违规赈酒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1、四新岗镇牯牛村支委委员、村委委员李红英违规赈酒案。经查,2016年1月20日、21日,李红英以建房和孙儿周岁为由,在家中宴请其亲朋及部分群众,置办酒席9桌,收受红包礼金34个7800元。事后,李红英退还了亲戚朋友和邻居礼金7300元。李红英的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经四新岗镇纪委研究决定并报党委同意,给予李红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停弦渡镇新花村支委委员李厚力违规赈酒案。经查,2016年1月28日、29日,李厚力以建房为由,在原杉板乡水利站院内宴请亲戚、朋友、同学、部分村民、村干部和镇政府干部,共设宴席28桌,礼金名册登记来客192人,共收受礼金73200元。事后,经组织批评教育,李厚力退还了镇政府干部、村干部和村民礼金9700元。李厚力的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经停弦渡镇纪委研究并报党委同意,给予李厚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烽火乡烽火村支部书记江时安违规赈酒案。经查,2016年2月23日、24日,江时安以其妻60周岁生日为由,邀请亲戚朋友、部分村民、村干部参加宴席,共设宴席13桌,收受礼金27500元。事后,退还亲戚以外人员礼金8700元。江时安的行为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经烽火乡纪委研究并报党委同意,给予江时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县环卫处副主任李勇平违规赈酒案。2016年8月,李勇平因女儿高考升学,于12日晚上和13日中午在金穗大酒店摆席宴请12桌,收受了单位同事及非亲戚朋友18人的红包礼金6600元。李勇平同志身为中共党员,其行为构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错误。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李勇平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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