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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举行地方立法理论研讨会 为良善法治提供智力支持

来源:红网 作者:刘容 蒋海洋 编辑:何冰 2016-12-17 22: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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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2月17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刘容 通讯员 蒋海洋)12月17日,由湖南省立法研究会主办、湖南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地方立法理论研讨会暨湖南省立法研究会2016年年会在长沙举行。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出席会议。

  来自湖南省人大法制委、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部门,以及相关高校学者代表和湖南省立法研究会会员等近两百名人员共聚一堂,探讨了立法的理论与实践问题,重点聚焦关于设区的市的地方立法权。

  立法是法治的前提。2015年立法法修改后,设区的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引起广泛瞩目。今年是地方全面开展立法工作的第一年,本次会议旨在总结地方立法中的优秀经验并进行学术提升,面对立法实践中的困惑进行学术探讨,为推进良法善治提供智力支持。

  会上,湖南省立法研究会会长王汉连介绍了该立法研究会对《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长沙市灰汤地热资源保护条例》《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的情况。这次立法后评估,改变了由过去的一家单位评估变为多家单位,克服了一家单位包打包唱的做法。从组成人员的构成看,有专家、有学者、有律师、有实务工作者,开创了评估工作的先河,意义深远。

  与会代表还对通过立法的地方治理、地方立法后评估、社区立法、协作立法、公众参与立法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会上特别设置了学界与实务界互相点评的环节,并对今年9月开展的地方立法理论研讨论文征文活动获奖作品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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