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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庆林 编辑:刘惟烜 2016-12-22 10: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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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郴州分站12月22日讯(郴州日报记者 陈庆林)日前,湖南郴州市委办和市政府办联合印发《郴州市开展“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面清理全市国家公职人员“私车公养”问题,纠治并举,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促进国家公职人员廉洁自律。

  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及其所属部门和机构,民主党派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

  整治内容包括五个方面:单位将购置的公务加油卡发至个人保管供私车使用;单位为个人报销或发放燃油补助;个人利用职务之便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为私车加油或将单位公务加油卡变卖套现;单位报销私车维修保养费、装饰费、路桥费、违章罚款等;“私车公养”的其他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12月开始,到2017年3月结束,具体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在监督检查阶段,财政部门将采取集中明察、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私车公养”问题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要将“私车公养”问题纳入审计范围,加强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采取受理举报、重点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未及时纠正、逾期未主动清退和顶风违纪采取各种形式“私车公养”的问题。市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明察暗访或重点监督检查。

  方案要求,要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肃工作纪律。各级党组织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摒弃侥幸心理,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自查阶段,单位主动纠正“私车公养”问题,个人积极主动清退的,其违纪问题由各级纪委核实认定后,视情节免于处理或从轻、减轻处理。对单位和个人不主动整改纠错,甚至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一律按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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