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澧县一女子伪造银行存单 诈骗1300余万元获刑14年

来源:红网 作者:谭春林 编辑:刘惟烜 2016-12-27 15:5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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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澧县12月27日讯(通讯员 谭春林 陈悦)湖南澧县妇女余某利用其曾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人员的身份,干起了伪造银行存单、骗取无辜群众钱财的勾当。经湖南省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12月26日,澧县人民法院以犯金融凭证诈骗罪,判处被告人余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现年51岁的余某早年曾在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工作,后来因做生意、炒股亏了钱,便想到以高利息为诱饵,骗取群众存款。她购置了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私刻“澧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王家厂信用社存单”专用章,先后伪造“湖南省农村信用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存单80余张,骗取被害人钱某、李某、王某等30多人存款,共计1300余万元。

  2016年1月22日,被害人钱某将“存款”转入嫌疑人余某的银行账号后,将存单照片发给在信用社上班的女婿李某看。李某鉴别出此系伪造存单,立即报警。澧县公安局随即将犯罪嫌疑人余某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假冒信用社工作人员,伪造银行储蓄存单实施金融凭证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因此,法院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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