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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荷塘交警开出今年最大罚单:运输危化品企业被罚1万元

来源:红网 作者:管丽 编辑:刘惟烜 2016-12-27 23: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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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12月27日讯(通讯员 管丽)为全面加强辖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管力度,着力优化危险化学品运输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湖南株洲荷塘大队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在辖区先后开展整治行动15次,7月18日查获株洲市首起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危险驾驶罪案件,12月22日再次查获株洲市首例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的案件,并于12月27日开出2016年度针对企业的最大罚单,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12月22日13时许,一中队中队长王琢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带领民警协警,在大坪路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整治,发现湘BC0×××牌照的危险品运输车辆,车上载有液氧10罐,每罐约两百公斤。民警立刻对驾驶员及车辆成员进行检查,驾驶员万某无法出示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证,车上无专业押运员。民警随即将此情况汇报给大队,并将车辆及车上随行人员带回大队进行调查。

  大队在取固定证据、查清事实的同时了解到,万某的驾驶证号无危险化学品运输驾驶员资质,车上成员马某系充装人员,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押运证。为进一步查清事实,大队组织民警进行了更加详细的查验工作。民警通过查验,收集到了该车往常的一些送货记录信息,以及掌握了车辆所属的公司等情况,也证实了该车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株洲市某运输公司,实际使用单位是芦淞区某气体公司。

  据荷塘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周毅介绍,经核查该案系行政案件,按照程序,将此案移交给荷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处理。最终,荷塘公安分局治安大队依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经营主体芦淞区某气体公司予以10000元罚款,这也是对在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未取得运输资质的企业开出最大的一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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