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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拒付工资 临武民警千里追薪

来源:红网 作者:陈雷 刘伟 编辑:刘惟烜 2016-12-30 10:2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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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郴州分站12月30日讯(郴州日报通讯员 陈雷 刘伟)包工头欧某某欠下15名农民工40675元工资后玩“失联”,湖南临武警方远赴四川省自贡市荣县将其抓获,并成功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2月28日,15名农民工顺利领到拖欠工资。

  2016年10月19日,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带着几名农民工来到该县公安局移送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几名农民工称,他们被包工头欧某某拖欠工资4万多元,包工头却不见了。该县公安局立即指定治安大队组成专案组,对案件开展调查追踪。

  经调查了解,2014年1月,四川省自贡籍欧某某租赁了临武县麦市镇某砖厂,2016年2月,欧某某将砖厂的生产、入窑、烧砖、装车等工序整体转包给同乡向某某,由向某某组织民工实施生产,欧某某自己负责管理。8月28日,租赁人欧某某突然失联。9月20日,砖厂停止生产。然而,欧某某并没有将8、9月份工资40675元结算给农民工。讨薪无望的向某某等人遂向该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

  该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接到报案后,于2016年9月向欧某某传送《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欧某某在规定期限内支付其拖欠向某某等15名农民工的工资,欧某某却拒付。2016年10月19日,临武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将案件移交该县公安局。

  临武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受理案件后,对欧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展开调查和核实,确认欧某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并对欧某某可能的落脚地点展开摸排。12月13日,办案民警获悉欧某某已潜逃至四川省自贡市荣县老家。随后,办案民警远赴千里之外的四川荣县,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欧某某抓获。迫于强大的压力,欧某某归还了全部欠款。

  目前,欧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临武警方依法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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