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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保安盗窃顾客车内6000元 获刑9个月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黄淑元 编辑:王津 2017-01-24 15: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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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1月24日讯(通讯员 盛俊杰 黄淑元)作为饭店保安不但不保护顾客财物的安全,反而还伸贼手。1月23日,行窃顾客车内钱财的王某某,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王某某,男,37岁,初中文化,湖南省洞口县水东乡村民。曾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刑3年。2016年4月24日上午9时许,在长沙市某饭店做保安的王某某,看到被害人秦某将一辆奔驰越野车停放在该饭店前面的停车坪,该车的副驾驶座上有个手提包。王某某顿起盗窃之心。在秦某锁车之前,他悄悄地将车后门拉开一点,以致车门无法锁上。待秦某离开后,王某某进入车内,盗得包内6000元现金后离开现场。

  同年4月25日,王某某在洞口县老家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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