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分站2月10日讯(分站记者 龙琦 通讯员 阎俊)1月18日晚19时左右,株洲县交警大队第二执勤中队接到110指挥中心转警:S211株洲县砖桥加油站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伤者被不明车辆撞伤正送往县中医院,肇事车辆不知去向。接警后,二中队副中队长马鑫带领警协人员迅速赶赴现场。
在现场除了大量血迹外,民警并未发现其他有价值的线索。正当案件调查工作一筹莫展时,民警发现事故现场不远处的农村种植合作社门口有一个摄像头,遂立即前往合作社调取案发时段录像。原来,伤者是被一辆快速行驶的摩托车撞伤,而车主也受了伤。录像显示,肇事车主将伤者拖到马路边之后,又将散落一地的碎片拾起驾车离去。虽然录像中肇事车主的脸和摩托车车牌号码都无法清晰分辨出来,但根据监控录像,民警确定了侦查方向,立即兵分几路,在附近的乡镇药店、卫生院等地持续走访调查,但均未发现有过类似伤者前往购药、疗伤。
1月19日早上8时左右,办案民警赶往株洲县中医院调查取证,伤者肖某伤势严重,其面部、脚部多处粉碎性骨折,暂时处于昏迷状态,从伤者那无法获知相关线索,案件侦破工作陷入僵局。
民警在病房调查询问时,发现病房里的另一位伤者及家属的神情非常紧张,这位伤者头面部被纱部包裹着,民警便询问他的伤是怎么回事,该伤者眼神躲闪,支支吾吾地说是在自家打扫卫生时不慎摔倒所致,其家属也紧张地附和着他的回答。看到一家人如此慌张,民警便将这一位伤者石某某带到走廊单独询问,由于太过心虚,石某某很快承认了他就是“1·18”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摩托车驾驶员。当晚他因为骑车速度过快将肖某撞伤后逃离现场,并将摩托车碎片拾起带离现场丢到了附近的田地里。
目前,伤者肖某伤势稳定,民警正在对案件做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