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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账员公款赌博 两领导被追责

来源:红网 作者:周凌如 马茜 编辑:刘飞越 2017-02-28 10:27:0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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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长沙2月2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周凌如 实习生 马茜)利用管理漏洞,岳阳地方海事局的票据管理员何某在半年时间里,私自截留、挪用本应上解的规费用于赌博,挪用的120余万难以填平。何某一案,海事局两位主管领导受牵连。近日,经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判决,时任岳阳市地方海事局征收稽查科科长的喻某和时任规费稽查执法一大队队长的陈某,犯玩忽职守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5年7月至12月,何某担任岳阳市地方海事局稽查执法一大队的票证管理员、报账员一职。2015年10月,征收稽查科副科长李某和票据管理员崔某对一大队的票据、规费进行检查时发现,何某有45万余元未上解,就询问何某规费去向。何某拿了45万余元现金和存款供清查,但这45万元规费去向没人详细核查。见没有彻查,何某又多次截留、挪用规费用于赌博,共输掉127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何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赌博活动,其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退还挪用的127万余元。陈某和喻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陈某和喻某主动向岳阳楼区人民检察院投案,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综观全案,岳阳地方海事局稽查执法一大队工作环境特殊,无法及时将全部规费存入财政账户;陈某和喻某没有徇私情节,也尽到一定管理义务。综上认为,陈某和喻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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