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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工商局出台14条措施支持服务园区建设与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黄庠建 编辑:刘惟烜 2017-03-02 10:5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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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郴州分站3月2日讯(郴州日报通讯员 黄庠建)2月27日,湖南省郴州市工商局制定出台《关于坚决贯彻“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总战略进一步突出服务园区建设与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共14条,具体包括推行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和集群注册、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改革、实施信用信息监管、强化品牌培育、搭建供求信息共享平台、加强电商扶持发展力度、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等。

  提供高效便捷准入

  “为贯彻落实‘产业主导、全面发展’总战略,主动对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全力服务园区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作,市工商局制定了支持服务园区建设与发展的14条措施,进一步突出工商部门在支持和服务园区建设与发展职能作用,全力助推全市产业园区打造产业洼地、企业洼地、财源洼地和科学发展主体区、改革开放示范区、现代产业集聚区。”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钟水飞说。

  《措施》提出,市工商部门对全市省级以上园区的企业注册登记实行‘两推行、三放宽和三登记’举措,优质服务企业便捷高效准入。“两推行”即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集群注册登记,推进工商注册登记便利化,特别是对电子商务企业入园注册登记开辟绿色通道,有序引导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入园区发展,以更好地激发市场发展活力。“三放宽”即放宽住所(经营场所)、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核定条件的限制,允许园区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住所信息申报承诺制、负面清单制,由其对申报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支持园区创新型企业名称体现其新兴行业特点,允许园区内企业名称核准登记后1年内可申请变更登记;允许园区内企业名称中的字号置于行政区划之前。

  同时,对申请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没有列入经营项目的新兴行业,可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经营特点的经营范围。而“三登记”即实行委托登记、预约登记和延时登记服务,市工商局委托高新分局、经开区分局分别在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郴州经济开发区内履行外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职权;园区企业可以在现场或通过电话等方式预约办事时间,在约定时间内直接办理注册登记;申请人提交注册登记材料后,窗口受理人员应当场审查完毕,不受下班时间限制。

  推行信用信息监管

  《措施》明确,要进一步转变市场监管方式,对园区内企业实行“双随机”抽查监管,除涉及安全生产的高危行业企业外,对园区企业抽查比例、抽查频次取规定的下线;园区企业首次违法情节轻微,经教育后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据了解,该局按照教育引导与规范管理相结合的思路,坚持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推动园区企业健康发展。一是加强教育引导。以“消费维权进园区”为载体,引导园区企业树立正确消费维权意识,加强依法维权教育。二是实施柔性监管。正确处理监管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充分运用行政指导、行政告诫、行政预警等手段,增强园区企业守法经营意识,创优园区发展软环境。三是加大执法维权力度。加大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和商标行政保护力度,大力保护园区驰(著)名商标、涉外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保护园区品牌企业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沟通协作。与域外工商部门在市场准入、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强化交流协作,指导园区企业建立电子商务平台投诉处理机制,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完善优质贴心服务

  “‘14条’彰显了工商部门服务园区建设与发展‘只设路标,不设路障’、‘不说不能办,只说怎么办’的理念,体现了‘能减则减、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要求,我们要通过落实好‘14条’,进一步优化园区发展软环境。”钟水飞表示。

  在落实工商窗口文明服务“十要十不要”规定的基础上,市工商部门将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建立健全园区商标品牌指导中心服务机制,完善指导中心“制定商标品牌规划、开展商标培训、指导商标培育、开展商标维权”的职责与功能,服务园区企业商标品牌建设;加大培育发展经纪人力度,壮大发展经纪人队伍,助推园区经济量质提升,为园区经济发展提供动力;搭建全市园区企业供求信息共享平台,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引导和帮助园区企业充分利用动产抵押登记、商标专用权质押、股权出质等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市工商部门将开展发挥品牌效应试点工作和“行政指导合同帮扶工程”,主动与金融部门联系,支持、促成企业依法以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权质押获得贷款,实现商标无形资产资本化运作,积极宣传指导园区企业开展动产抵押登记,简化股权出质登记手续,有效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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