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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罗和安:提请出台《反就业歧视法》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编辑:康晓乔 2017-03-12 12: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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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和安在今年全国两会再次提交建议,呼吁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

  红网北京3月12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李慧芳)“对不起,我们只招男性。”“对不起,你户口不在本市。”……就业过程中,因为性别、户籍、残障或身体健康状况,也因为年龄、身高、语言、毕业院校等,不少人遭受过拒绝。3月12日,全国人大代表、湘潭大学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化工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罗和安向全国两会提交建议,请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家人社部尽快制定《反就业歧视法》,切实保障劳动者遭受就业歧视后能够获得有效救济。

  不公平“占位”易激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罗和安认为,当一个人由于与工作毫无关系的个人特征而受到排除时,就等于被活生生地剥夺了个人尊严,人的生存权、发展权,严重危害社会公正。“这些人因为无法和其他人平等参与就业,而普遍感到压力、情绪低落、缺乏动力,甚至对国家、社会、他人产生敌对情绪,形成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如果一个人得到了较好的教育,而仅仅因为身高、性别、毕业院校、户籍等原因而无法就业或无法公平就业的话,实际上就是对已有人才资源的极大浪费。”罗和安指出,这直接危及到人才资源整体开发的社会效益和效率。

  “更严重的是,由于歧视造成的不公平‘占位’,会庸人挡道,或者‘占位’者养尊处优。”他认为,只有平等,才能形成公平竞争,人尽其才,使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充分发挥每个人的潜能。

  用人单位对地方高校的歧视挫伤了高校积极性

  依据我国现状,地方高校依然是推进国家高等教育大众化的主要力量,全国应届高校毕业生中有90%以上毕业于地方高校。

  但罗和安发现,用人单位对地方高校特别是非“985.211”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歧视,严重挫伤了这些高校的积极性。“如果不是出自名校或国家重点工程培养学校,学生就业就有很大局限性。”

  “这直接影响到地方高校的可持续发展,进而加剧劳动力市场的不规范局面,导致国家人才结构和规模的不合理。”罗和安指出,当前,我国的就业歧视问题日益严重,整个社会对平等就业权的观念严重缺乏,现行反歧视法律制度严重缺失,对平等就业权的社会保障机制不足,受到就业歧视伤害的司法救济措施没有建立起来。

  连续多年呼吁出台《反就业歧视法》

  痛感于就业歧视给社会、公民带来的伤害,罗和安已经连续几年在全国两会上提交建议,呼吁尽快出台《反就业歧视法》。

  “2016年全国人大会上,我还专门提交了关于制定《反就业歧视法》的议案。”罗和安介绍,与议案一起提交的,还有70余位专家学者和有关人士通过充分调研论证及研究起草的《反就业歧视法》(专家建议稿),计一万余字。”

  2017年全国两会,罗和安继续提请全国人大法工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领导高度重视,呼吁尽快组织、推动《反就业歧视法》的制定工作,尽快制定出一部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反就业歧视基本法,切实保障劳动者遭受就业歧视后能够获得有效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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