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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让前车司机慌神酿悲剧续2:红色轿车担主责 黑色次责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小刘军 聂映荣 编辑:夏君香 2017-03-15 10: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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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警部门已出具责任认定书 律师分析:赔偿后若取得谅解,肇事女车主可能无需担刑责

  长沙晚报记者 小刘军 聂映荣

  3月7日,在长沙黄花机场的出发层,一辆红色轿车在避让黑色轿车的过程中,撞向旁边的人行道,导致一死三伤。昨日,记者从机场公安局获悉,交警部门已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红色轿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黑色轿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

  主次责任已划分

  双方暂未协商赔偿

  昨日,一直在帮红色轿车车主易女士处理相关事宜的吴先生告诉记者,昨日上午他们已看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目前,易女士仍被拘留,他们已聘请律师帮忙处理部分事宜。吴先生称,他们还未和死者家属谈赔偿事宜,易女士此前购买了强制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现在保险公司还没有说能赔多少钱。”

  40多岁的肖先生因此次事故不幸离世,其哥哥告诉记者,昨日他们家属也看到了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听他们说,红色轿车承担70%的责任,黑色轿车承担30%的责任。”他说,目前他们还没有与两方驾驶员谈具体赔偿事宜,“很多事情都交给律师在处理。”

  机场公安局工作人员称,交警部门确实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但不会划出70%与30%的具体数据比例,而是明确红色轿车一方承担主要责任、黑色轿车一方承担次要责任。赔偿的事情还有待各方进一步处理。

  好友否认家属提出180万元索赔要求

  对于外界有人称受害者家属索赔180万元一事,肖先生的好朋友宴冰(化名)予以否认,“之前对方的律师有问过赔偿的事,但我们根本没有提过具体赔多少钱,先把事情处理好再说。”

  据了解,肖先生是家里的“老幺”,有一个哥哥和两个姐姐。之前在珠海,后来又去海南做生意,经过十年打拼,如今已是5家酒楼的大股东,还购置了两处房产。2月18日,结婚15年的肖先生,又迎来二胎的儿子,他高高兴兴地从海南赶回湖南,看望妻子和新降临的孩子。“他走的时候,说会回来看儿子。”肖先生的妻子刘灵(化名)含着泪回忆,这次是丈夫第一次乘飞机回家,临行前依依不舍地吻着儿子的脸颊,承诺下个月还回来,再下个月带着儿子去海南办百日宴。这本是一个家庭最幸福的时刻。然而,3月7日的事故让这一切戛然而止。

  “妈妈已经去世,爸爸也是八十多岁的老人了,一个人住在岳阳君山老家,我们不敢告诉他这个事。”肖先生的哥哥说。

  这场事故也让肇事女司机愧疚不已,正在看守所羁押的易女士连家人都不愿见面。她哥哥易钧(化名)说,妹妹今年37岁,在株洲经营小食品批发生意,性格很要强,连离婚的事都没和家人商量,独自带着12岁的女儿和父母生活在一套旧房里。如今,易女士的女儿被暂时送至前夫家,而易家人至今不敢让老人知道真相。“背着一身的债还要面子,怕别人冷眼看她。”“爸爸已经八十多岁,中风了,还患有尿毒症,一个月要做十次透析。”易钧说,“老人每个月做透析的费用,都是我们来支付。”他表示,会配合交警部门做好善后工作。“那天,接到交警的电话后,我赶紧将卡里的四万多元全部取出,打车赶往长沙协助处理善后。我把医药费打进四人的诊疗卡里,花了将近四万元,还在医院附近开了几间房接待他们的家属。”

  记者联系到黑色轿车驾驶员陈先生,他不愿意正面回答记者的问题,仅表示“有事问交警就可以了”。

  赔偿后若取得谅解,肇事者或无需担刑责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在司法实践中,交警部门认定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但并不会出具具体数据比例,具体数据比例通常由法院经过审查后综合予以认定。

  李健认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本案赔偿应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肇事车主购买商业保险的,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对于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在此次事故中,红黑两车双方可根据最终确定的责任数据比例,按照上述赔偿程序进行赔偿。

  “涉事车主在赔偿之后,是否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李健指出,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因此,本案中,若肇事车主无法全额赔偿且赔偿数额差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仍应承担刑责;若肇事车主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和解,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肇事司机有可能不用承担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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