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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驶机动车十余年 这回在株洲被查获了

来源:红网 作者:彭晚华 编辑:刘惟烜 2017-03-17 11: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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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3月17日讯(通讯员 彭晚华)3月16日,湖南省株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云龙大队执勤民警在长珠高速连接线株洲收费站处,查获一名无证驾驶小货车的驾驶员。经查实,这名驾驶员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已有十余年了。

  3月16日中午,云龙大队执勤民警在辖区各主要路口布控,严查六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14时许,一辆湘C牌照的轻型小货车驶向收费站入口处,执勤民警示意小货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要求驾驶员出具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员只将车辆行驶证交给了民警,并声称忘记带驾驶证了。民警利用警务通查询发现,该小货车为驾驶员本人所有,手续齐全,但是这名驾驶员却根本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件。在证据面前,驾驶员最终低下了头,承认自己无证驾驶。

  经进一步调查得知,驾驶员姓胡,沅陵人,在湘潭易俗河从事蔬菜贩卖生意,经常从湘潭出发,经由长珠高速连接线,到长沙大型农贸市场批发蔬菜,然后再回到湘潭易俗河进行贩卖。这个长期从事运输、经常上高速、往返于长株潭三地的驾驶员,竟然无证驾驶机动车长达十多年。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民警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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