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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石峰交警“百日会战” 严查危货运输车辆违法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胡胜兰 编辑:王津 2017-03-18 09: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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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查获危险品运输车辆违法行为。

  红网株洲分站3月18日讯(分站记者 龙琦 通讯员 胡胜兰)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化重点违法行为“百日会战”工作,推进五类重点车辆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株洲市石峰交警大队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强化措施,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整治行动。

  3月16日17时左右,石峰交警大队一中队副中队长邓南岳在响石广场查获一辆湘D牌照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该车上只有驾驶员,没有押运员。通过检查,民警发现该车不仅未办理危险品运输通行证,车上运输的货物和道路运输证上批准运输的货物并不一致。民警发现,该车道路运输证上经营范围是4类1项和5类1项危险货物,而驾驶员出示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上显示,车上装的油漆废渣和油漆空桶,主要危险成分是甲苯、二甲苯,是有毒物品,属于3类危险品。民警立即联系了株洲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将案件移交给运管部门。民警对该车没有押运员、未办理危险品运输通行证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400元的处罚。

  据石峰交警大队负责人介绍,石峰区有较多危货运输、生产企业的实际,加强危险货物运输的管理是石峰交警的常态工作。大队从上到下高度重视,针对本地违法行为发生和分布的规律特点,通过在响石广场、建设北路清水路口以南设立危货整治执勤点,组织查缉小组等形式,机动灵活开展缉查行动。明确路面勤务要求,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逢车必查,严查严纠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三无”车辆,驾驶人、押运员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严查危化品运输车不按规定线路和指定时间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不按规定粘贴反光标识、不按规定悬挂和喷涂警示标志、不配备押运人员、无证运输、超速、沿途非法装卸危化品、非法改装、逾期未年检以及违法超车、掉头、倒车、停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的违法行为,将坚持“零容忍”,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用法律手段,严管重罚,上限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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