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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塘区检察院:外出学习重实效 取经归来传经验

来源:红网 作者:赵玲 席虎啸 编辑:王津 2017-03-20 11: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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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分站3月20日讯(通讯员 赵玲 席虎啸)萧伯纳说过:“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我们彼此交换,每人还是一个苹果;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我们彼此交换,每人可拥有两种思想。”湘潭市岳塘区检察院有这样一种惯例:外派参加业务学习的干警,回院后必须为其他干警讲课,分享学习心得和体会,让全院干警共同受益,形成蝴蝶效应。

  3月16日,岳塘区检察院开展侦查监督业务学习交流会,由赴高检院学习归来的侦查监督科干警李石波主讲。主要内容为经济类犯罪案件审查逮捕阶段案件定性与证据分析,重点讲解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等罪名,并结合自己办理的案件,畅谈了审查经济类犯罪案件的经验和感受。同时,讲课中也穿插了E租宝案,马乐案等经典案例,引发了大家的集体思考。

  听完李石波的授课,岳塘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龚铮宏说:“这种惯例要继续发扬下去,通过低成本‘走出去’,将高水平、高层次、高质量的成果‘带回来’,实现了培训资源的共享,既提高了干警素质,又巩固了‘人才培养的岳塘现象’。”同时,龚铮宏检察长强调,全院干警要提高学习认识,以解决本领恐慌问题;要端正学习态度,让学习成为一种自觉和享受;要创新学习方式,广泛开展座谈会、交流会、读书沙龙、辩论赛等活动;要增强学习实效,让“读书风气最盛检察院”散发更大魅力。

  会后,干警纷纷表示,这种形式的学习交流会让自己开拓了视野,碰撞了思想火花,真正达到了“一人学习、众人受益、共同成长”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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