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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计入住宅套数吗? 房产交易管理中心为市民答疑解惑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林森 编辑:王娉娉 2017-03-25 09: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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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晚报讯(记者 林森) 自3月18日长沙市出台“限购限贷”调控新政以来,各类配套政策也相继落地。连日来,本报广厦热线82205019接到许多读者电话,询问“限购限贷”范畴。昨日,记者就市民关心的户籍认定与住宅套数认定等相关问题,采访了市住建委下属房产交易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其一一进行了解答。

  1.市民王先生:我本身是开福区人,后来因工作把户口迁到了宁乡县,我会被限购吗?

  答:根据政策规定,长沙市户籍没有限购,这里的长沙市户籍包括长望浏宁,而不仅仅是内六区。所以,王先生不限购。

  2.市民李女士:我是益阳人,今年22岁,未婚,我的父母在长沙有一套房子。新政规定省内非长沙市户籍家庭只能购买一套新房,这种情况我还有资格买房吗?

  答:家庭成员的认定包括本人、配偶加上未成年子女,跟子女是否已经结婚没有关系。李女士已经是成年人,并且没有配偶和子女,所以她的家庭目前实际上只有她一个人。因而,李女士能在长沙购买1套新房。

  3.市民张先生:我在长沙有1套门面(无贷款),有过2套住宅,其中1套住宅已经注销,1套还在还贷。如果我再买住宅,是算第几套房?还能贷款吗?

  答:根据规定,非住宅和已经注销的住宅都不计入住房套数,门面是非住宅,所以张先生名下的住房套数实际上是1套。如果现在再贷款买房的话,属于拥有1套住房但贷款未结清,商贷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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