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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高速交警半小时内查获3起涉证严重违法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邓辉 编辑:刘惟烜 2017-03-26 14: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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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桂阳3月26日讯(通讯员 邓辉)“百日会战”开展以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郴州支队民警以昂扬的斗志、顽强的作风,不打折扣地按照湖南省交警总队、高警局的各项要求推进工作。按照统一部署,3月22日至24日为支队的集中整治行动时间。3月24日下午,桂阳大队半小时内即查获两起无证驾驶、一起准驾不符案件,有力打击了涉牌涉证严重违法行为。

  3月24日,桂阳大队民警在厦蓉高速嘉禾收费站设卡检查。16时9分,民警发现牌号为粤SKJ×××的面包车在收费通道前更换驾驶员,立即上前控制相关人员。一名男子承认,刚刚是他自己驾车,但拒不提供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码。民警再三警告,男子最终供述,他姓刘,湖南省嘉禾县广发乡人,未取得驾驶证。刘某交代,该车行至岳临高速宜章西服务区时,刘某见驾驶员刘某雄长时间开车,便主动提出自己来开,到嘉禾收费站时发现有民警在临检,害怕因无证驾驶被查处,便急忙更换驾驶员。

  当日16时23分,民警发现一辆牌号为渝A95×××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突然停在内广场,驾驶员准备下车逃离现场,民警立即上前控制住。经询问,驾驶员名叫何某伟,桂阳县清和乡人。何某伟称自己未取得驾驶证。民警通过警务通查询,发现何某伟持有准驾车型为B2的驾驶证。何某伟承认,他知道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需要A2以上的驾驶证。因为害怕民警处罚,他便谎称自己未取得驾驶证。

  当日16时35分,民警对牌号为粤B8L×××的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谢某明无法出示驾驶证。民警通过查询发现,其未取得驾驶证。谢某明交代,他和妻妹驾车回嘉禾县扫墓,一路上一直由妻妹驾驶。从岳临高速转入厦蓉高速后,谢某明怕下雨天不安全,便主动提出更换驾驶员。

  民警依法对无证驾驶的刘某、谢某明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对准驾不符的何某伟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7日、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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