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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县金洲镇一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点被依法取缔

来源:红网 作者:熊胜兰 编辑:刘惟烜 2017-03-28 14: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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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宁乡3月28日讯(通讯员 熊胜兰)针对清明节期间广大群众对烟花爆竹需求量增多、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有抬头趋势这一情况,湖南省宁乡县安监部门联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检查督查、打非治违行动,力保广大人民群众清明节平安、文明祭祖。

  3月27日15:00,金洲镇安监站接到群众举报称,关山社区泉塘片5组邓正辉家非法储存了烟花爆竹。安监站立即联系县安监局烟花科、金洲派出所,对这一非法储存点依法进行了取缔。

  经调查核实,存放于关山社区泉塘5组邓正辉宅的烟花爆竹,系周某某所有。周某某系金洲镇原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相关证照现已过期,属于无证经营。为了在清明节期间多存货获利,周某某购进了一批烟花爆竹产品,储存在邓正辉家中,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执法文书,暂扣其非法储存的烟花150件、鞭炮7箱,危险源被及时转移至专用仓库。目前,周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清明期间,县安监部门将继续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在全县禁放范围内坚决严查非法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非法运输、经营、燃放、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安监部门同时呼吁广大市民,自觉摒弃不良习俗,以更安全、更文明的方式过清明节,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以防由此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发现有非法运输、经营、燃放、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请及时拨打电话0731-88980770进行举报。查实后,安监部门将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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