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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法院审理一起重大诈骗案 涉及各地22000余人

来源:红网 作者:严文郁 梁成文 编辑:于佳丽 2017-03-30 09: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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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娄底站3月30日讯(通讯员 严文郁 梁成文)3月28日,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在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116大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及15名被告人的诈骗案。

  本案中,涉案诈骗团伙实行公司化管理模式,假冒国家工信部4G网络推广中心,以赠送苹果6S手机和价值700元话费充值卡为名,与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签订代收货款合同,向被害人收取所谓的“个人所得税”699元或799元实施诈骗,涉及全国各地22000余人,上当被骗的达4600多人。

  检察机关的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廖某某与他人(均另案处理)分别在贵阳市成立了4家公司,通过收集号码、分发号码、跟进核单、邮政发货、公司分赃等流程,实施诈骗。首先,伙同他人通过自动语音群呼系统,向不特定的手机用户进行群呼,内容为:尊敬的通信客户,我们是4G网络推广中心,您的手机号码使用年限已经达到我中心赠送手机的条件,我们将赠送您苹果6S手机一部,您只需要缴纳699元或799元个人所得税,参与请按1,咨询请按2。随后,将呼叫系统正常通话的电话号码分发给坐席话务员。话务员再逐个拨打被害人电话,详细登记同意支付“个人所得税”的被害人个人信息。然后,由核单员假冒邮局工作人员,电话确认被害人同意支付“个人所得税”后统一造表,通过电子邮件将被害人个人信息发送给中国邮政某分公司。然后,通过邮政工作人员(另案处理)向被害人发送假冒、伪劣手机或手机模具,快递到达当地邮局后,再由话务员或跟单员通知被害人支付699元或799元领取包裹,如有被害人不愿意付款领取,则由公司其他工作人员冒称律师打电话或发短信威胁被害人。最后,中国邮政某公司将货款统一返回各公司对公帐户,再由廖某某等人按事先约定比例分赃。

  双峰法院将择期对本案进行宣判。

  特别提醒

  电信网络诈骗花样繁多,花招频出,在此提醒大家一句,一定要认真甄别电话那头的“他”,究竟是真还是假,也不要轻易相信“天上会掉馅饼”。

  通过这起案件,我们发现,对于电信诈骗不仅要依靠司法机关进行打击,作为普通市民,更要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在接到诈骗电话、或者看到诈骗信息的时候,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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