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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苏仙区:“十二严禁”严肃清明期间纪律要求

来源:红网 作者:杨菊先 编辑:唐韵 2017-03-30 15:2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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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苏仙区分站3月30日(通讯员 杨菊先)“又是一年清明时,苏仙区纪委提醒您:八项规定需记牢,令行禁止最重要;领导干部须带头,廉洁自律要抓好。大操大办不可取,封建迷信不能要;文明祭扫传追思,共树节俭新风潮。”3月29日,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纪委通过“苏仙风纪”微信平台向全区4000余名党员干部推送“廉洁清明温馨提示”,送去“微关怀”,提前敲警钟。

  “这种教育形式特别好,不仅能让自己节日期间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起到‘提神醒脑'的作用,而且还体现了组织对我们党员干部的温暖和关怀。”该区五里牌镇一名新进公务员队伍的青年干部对笔者说道。

  为确保纪律要求入脑入心,区纪委还专门下发了《关于清明节期间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广大干部自觉遵守“十二个严禁”: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活动;严禁在祭扫中毁坏国有、集体和他人财物;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向下属单位及服务对象借用公车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宴请、住宿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严禁在祭祀扫墓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或以祭奠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利用组织或参与宗族祭祀活动借机进行拉帮结派、拉票贿选,或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严禁利用祭祀、扫墓等活动进行散布谣言干扰、妨害党员或选民正常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严禁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各种高档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赌博活动;严禁参与封建迷信活动。清明期间,区纪委将组成专项检查组,对落实有关规定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不仅要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还要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并通报曝光违规违纪行为。

  “纪检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也要做好预防腐败、保护干部的工作。节假日期间领导干部违纪的几率会提高,我们要通过坚持不懈地开展廉政教育和监督,以更人情化的方式帮助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廉洁意识。”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谷群辉表示。每逢重要时间节点,苏仙区都会通过各种方式发送与节假日相关的温馨提示、廉政典故、警句、诗词、美文等内容,不仅营造了廉洁文化浓厚氛围,更是打好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预防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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